个体命我和物质自然均被解释为自性——即至高主宰者的能力。但是,个体命我有与至高主宰者本质相似的觉性,物质自然却没有,这便是两者的区别。所以,个体命我的本性属于高等能力。然而,个体命我不可妄称具有至高无上的觉性,无论达到何种完美的阶段,个体命我都不过是至高主宰者的碎片,不可能具备至高主宰者的觉性。事实上,由于个体命我忘记了其真实本性以及与至高主宰者的永恒关系,便受到物质自然的覆盖,原本的觉性因物质气性的障蔽而产生幻妄,正如光通过有色玻璃会透射出某种颜色一样。然而,至高主宰者的觉性却不受物质气性影响。一旦个体去除幻妄障蔽,就能恢复其作为灵魂的高等本性,最终摆脱物质躯壳的束缚,觉悟真我并重新建立与至高主宰者的永恒关系。
个体命我只能觉知到自己特有的躯体,而至高主宰者则觉知到所有的躯体。犹如月映万川,至高主宰者以超灵(Paramatma)形式进入每一个体命我的心中,作为至上控制者,一方面提示个体命我按其所愿行事,另一方面指挥物质能力使其运作,以达成个体命我的物质欲望,给予个体命我业力活动的结果。可是个体命我遗忘了其真实本性以及与至高主宰者的永恒关系,在无明妄念之下,以自我为中心,力图宰制、享受物质自然,于是陷入自己业力反应的束缚之中,不能自拔。他放弃一个身体,却又进入另一个身体,犹如脱下旧衣,换上新装。随着灵魂如此这般地轮回转世,个体命我承受着过往活动的因果反应。然而,活动是可以改变的。当个体处于中和气性,在智慧明通之时,就会懂得修炼瑜伽苦行,以爱敬之心待奉至高主宰者,改变一己过往活动所造成的种种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