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默到了利比亚才发觉,除了美国为维持其轰炸机基地而支付的费用外,利比亚几乎无其他外来财政资助。在早年意大利占领期间,墨索里尼为寻找石油花费了千万美元而一无所获。埃索石油公司也花费了数百万美元,打了好几口井仍不出一点油,只好打道回府。另外还有壳牌公司,耗资5000万美元打出的全是废井。法国公司也好不到哪去,只是当埃索公司准备撤离时才打出了一口油井,又重新唤起人们对利比亚这块土地的兴趣,认为这里是一块聚宝盆。哈默到达利比亚时,正值利比亚政府准备进行第二轮出让租借地的谈判,出租地大多是原先某些公司所放弃的地域。根据利比亚法律,各国石油公司应尽快开发其租得的地域,如开不出油,就须将部分租借地归还利比亚政府。
谈判开始后,来自9个国家的四十多个公司参加了投标。这些公司大致分为3类公司:一类是财大气粗的国际性大石油公司,像埃索、美孚、壳牌等;第二类是像哈默这样的西方石油公司,它们的规模较小,但具有行业经验,利比亚也希望其参与竞争;第三类是一些投机性的转包公司,希望得标后再转手卖出,以从中渔利。
尽管哈默同伊德里斯国王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但公司的实力是有限的。哈默与匆匆赶来的董事们分析了第二轮竞争的形势,在四块租借地上投了标。等到开标时,哈默得到了其中的两块:一块是被壳牌等几家公司组成的“沙漠绿洲”财团认为无望出油而放弃的;另一块是莫尔比石油公司耗资百万美元探出竟是干井而匆匆撤走的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