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要为教师和校长营造一种自由地、自主地进行实践探索的环境和氛围。教育家一定要在实践中产生,而不是在书斋中形成。
其次,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要为教师和校长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使他们有时间读书,同时要与高等学校合作,通过生成性培训挖掘教师和校长的实践智慧,以教师和校长能够理解的科学概念、理论去建构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
最后,形成教育特色和教学风格。探索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成长规律,政府和学校要提供条件,有计划、长期地跟踪有思想、有理想、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和校长,梳理、总结、归纳教育特色和教学风格。
教师和校长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承担的任务,面对的对象和所处的环境都不同,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造就一批教育家。在高等学校,《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教育规划纲要》还强调,要“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一个改革创新的思想,即“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