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模式日益多样化,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当前消费的主流趋势。然而,随之而来的消费欺诈问题也日益增多。过去,市场上出现了标榜为“三无”产品的吹风机、破壁机和绞肉机,它们被揭露存在虚标功率的问题。今年,又发生了“糟头肉”梅菜扣肉和原切牛肉卷注水的事件。近期,“三只羊”网络红人“疯狂小杨哥”在直播中推广的“香港美诚月饼”被发现并非在香港生产或销售,实际上产自广州和佛山。由于涉嫌误导消费者,该事件于17日被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网络平台并非法律的真空地带,商业活动应以诚信为本。近日,修武法院周庄法庭受理了一起网购引起的纠纷。2023年12月王某通过淘宝平台在一家名为“精选家具店”的店铺,下单订购了箱框结构的海棠色实木床+床头柜+乳胶棕蛰实木床组合,并支付了2500元的货款。平台显示2024年1月15日前送至王某家中,但直至2024年2月1日王某依旧未收到货物。王某与卖家及时进行了联系,卖家一直称:已发货、在催促物流,但始终未收到货物,王某在平台上申请退款、投诉均无果。 王某后发现店铺已经闭店,联系客服无回复。无奈之下,将店铺经营者丁某起诉至法院。 丁某拒不承认自己开设网店,法庭通过调查发现,丁某已年过七旬,实际注册网店可能性较小,便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网店实际经营者为丁某儿子丁某一,丁某一使用其父丁某的身份证件注册淘宝店铺经营家具售卖,经营一段时间后于2022年停业。王某在不知情店铺已停业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下单并付款,事后催促发货时丁某一仍有托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丁某一经营的网店在已经停业的情况下,依然接受消费者订单和货款,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退一赔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丁某一赔偿王某10000元。 原标题:《【法庭“枫”景】网购欺诈消费者 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