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肯基抱怨道:“我当然知道十四行诗是什么。你打算玩什么花样?”
提金斯说:“给我一首十四行诗的十四个韵脚,我就给你写一首十四行诗,在两分半钟之内。”
麦肯基回击道:“如果你这么做,我就花三分钟把它转写成拉丁语的六音步诗行。在三分钟以内。”
他们俩似乎在用最毒辣的话语互相中伤。在提金斯看来,好像有一只巨大的、使人着迷而又致命的猫正绕着那座小屋行进。他想过和妻子分手的情景。自从她凌晨四点离开他们的公寓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而那已经是几个月以前的事情了,甚至像是几个世纪以前,当时曙光刚刚照在街对面乔治王朝时代的房梁上的烟囱管帽上。在凌晨彻底的宁静里,他听到她非常清晰地对车夫说出“帕丁顿”这个词,在那之后整个学院里的燕子被都惊醒了,唱起歌来……他脑海里突然骇人地冒出一个点子,那声“帕丁顿”可能并不是他妻子本人说的,而是她女仆的声音……他是个循规蹈规的男人。他有一条准则:从来不在震惊的时候回想令人震惊的事情。心思在那时候太敏感了。令人震惊的事情一定要从各个方面考虑通透。如果你在心思过于敏感时想事情,得出的结论可能会非常偏激。所以他对麦肯基叫道:“你写好韵脚没有?这该死的一切!”